教师交试卷流程

来源:理工学院 发布时间:2017-05-24

1.任课老师需要在考试前12天,凭试卷复印单(可在教科办或系秘书办公室领取),将试卷样本(包括A卷/B卷)拿去富力教学楼904复印. 


2.考试结束后5天内,任课老师在系统里录入成绩,可以在第20周周五前把试卷及相关资料交来理工学院教科办107办公室,来不及在第20周交试卷的教师,可以在开学第3-5周交来教科办.


3.交试卷的资料请按附件目录(共8条项目)排好,交给教科办管试卷的老师时,双方当面核对好并签名. 

交试卷资料目录及附件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