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启动暨南大学“本科课程建设与管理中心”第二轮建设工作的通知

来源:理工学院 发布时间:2017-05-17

关于启动暨南大学“本科课程建设与管理中心”第二轮建设工作的通知

各教学单位、教师:

根据《暨南大学关于启动“本科课程建设与管理中心”建设的通知》(暨教201246号)要求,第一轮课程建设已如期结束。全校共有5431门本科课程,已按计划分类、分批全部纳入本科课程建设与管理中心(以下简称“本科课程中心”)建设。

按照“三三三本科教学治理体系”建设需要,坚持“管好、建好、用好”的思路,从本学期开始,学校启动“本科课程中心”第二轮建设工作,拟拉网式滚动建设每门课程,全面提升课程建设质量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建设内容

根据课程建设目标、要求,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基本信息和资源建设两部分,具体详见《暨南大学关于启动“本科课程建设与管理中心”建设的通知》。

二、建设周期

从即日起至201762结束。

三、建设要求

(一)基本要求

所有纳入“本科课程中心”的课程,在62日前需完成课程简介、教学大纲、教学团队等基本信息的录入工作。

(二)高级要求

高级要求的内容对应上述“资源建设”,须根据教学需要不断积累、完善,作为课程建设的重要考核指标。鼓励有条件的课程积极拓展资源建设,力争达到“高级要求”。

四、建设思路

(一)各学院应督促教师加强课程建设,完善基本信息,积极做好资源建设。

(二)学校计划开展课程分类定级考评机制有效实现课程评级、管理与建设的协同联动

(三)学校将以学院为单位,考核各学院课程的基本要求、高级要求的实际建设成效,并作为学院教学管理部门的考核奖励的依据。

五、其他事宜

(一)根据学校要求,今后所有开设的本科课程都要纳入本科课程中心,未纳入本科课程中心的课程不予以排课。

(二)对于“虚列至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”及“以前开过以后不再开设的课程”(之前已报备至教务处),在2017年度一律不予开设。今后如需再开课,须按新开课程申请进行。

(三)课程负责人变更程序纳入“本科课程中心”课程的教学团队须由2名(含)以上教师组成。课程负责人一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,如需变更负责人(需双方签字),详细说明原因,附学院分管领导意见后,报送教务处审批(行政办公楼226室)。

六、咨询与联系

(一)课程审核及变更负责人问题:吴伟红;电话:85225282;地址:行政办公楼226室。

(二)课程信息录入技术问题:李伟;电话:85225282;地址:行政办公楼226室。

(三)网络教学平台使用问题:陈毓超、谢舒潇;电话:8522033785220062;地址:曾宪梓科学馆613室、604室。

(四)其他问题:颜老师;电话:85220033;地址:行政办公楼224室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教务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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