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生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


学生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:

   学生辅导员由本单位主管学生工作的党政领导直接领导,同时接受学院、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(学生处)的双重领导和工作指导。学生辅导员的工作对象为本单位全体学生,其主要工作任务是协助本单位领导围绕“侨校+名校”的发展战略开展各项学生工作,全面执行学校关于学生工作的规定,协助办主任或导师开展学生工作。

一、根据学校的统一部署和本单位的工作实际,制定学期或年度的学生工作计划,定期检查落实情况,并做好工作总结,及时上报学生工作职能管理部门。

二、对学生进行政治理论和形式政策教育、思想道德和人生观教育、民主法制和校规校纪教育、专业思想教育和学习方法指导,引导学生确立正确的成才目标,树立正确的理想、人生观和价值观,培养道德观念、组织纪律观念和民主法制观念,使学生形成勤奋好学、刻苦钻研的优良学风。

三、抓好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,经常深入课堂、宿舍和其他学生活动场所,了解、掌握学生的信息,及时向上级反应、回报学生情况并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引导工作;协助学校学生宿舍教育管理部门做好学生工作,引导学生开展创建文明宿舍、文明舍区活动;关心学生的学习、生活、思想和身心健康,反映和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,直到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;经常与任课老师和班主任取得联系,及时掌握学生的学习状况,正确引导学生的全面发展。

四、指导本单位学生党团组织和其他学生组织开展工作,选拔、培养学生干部,引导学生提高自我管理、自我教育、自我服务的能力。

五、积极组织本单位学生看占第二课堂活动,鼓励、支持和指导学生参加各种科技学术活动、文娱体育活动、社会实践活动以及其他有利于学生成才的活动,引导学生增强进取意识以及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。

六、负责组织本单位学生的综合测评、平由评奖等工作,有给予学生奖励和处分的建议权。

七、了解和掌握毕业生就业信息,认真做好毕业生的就业指导、就业咨询、就业推荐、毕业鉴定、创业教育和毕业生文明离校。

八、做好有关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其他事务,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付的有关学生工作的其他任务。

  

办公室负责人:张淑敏

联系电话:85227081

学生工作秘书:张伟 马悦

联系电话:85226310